導致心理失常的原因是什么,其情形十分復雜,
心理測試儀廠家認為,到目前為止尚無完全的結論。根據精神病學家已有研究的結果,其原因大致可分為遺傳與環境兩方面。
1.遺傳因素:根據考爾曼就精神分裂癥患者一千人的病例及其家世資料作分析,發現精神分裂癥的病發率,與其家族中曾否出現同類病例具有密切關聯。如果家族中血緣關系愈近的,其病發率也就愈髙。倘若在彼此無血緣關系的群體中,有1人已患精神病的話,那么其他人患同類病的病發率為0.85%;如同胞兄弟姐妹中有1人患精神分裂癥時,其他人患同類病的病發率則為14.3%;異卵雙生兄弟或姐妹之間有1人患有精神病時,其他人患同類病的病發率為16.7%同卵雙生兄弟或姐妹之間有1人患有精神分裂癥時,其他人患同類病的病發率為86.2%。由此可見,遺傳因素顯然是引致精神分裂癥的原因,故遺傳關系應被視為形成心理失常的重要因素。
2.環境因素:一般認為,心理失常者與其生活環境也有密切關系。而生活環境無非是社會環境和家庭環境。在不同的社會環境中,個人所受社會傳統、習俗、價值觀念、道徳規范等壓力多有不同,此種社會環境對個人人格發生不同的影響,也是引致心理失常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家庭環境主要是家庭關系為心理失常的重要緣由。這里所謂的家庭關系,主要指親子之間的社會關系與感情關系而言。心理失常是個人人格的不良適應,一個人人格的發展與形成,與其幼小時的家庭生活經驗及其親子之間的關系具有密切關聯。據理學家分析,年幼時父母管教過嚴,期望過髙,或者過于溺愛護短,將生活范圍限于家庭中,
接受父母的“包辦”并履行父母的要求,由此獲得父母贊許的人,易患精神分裂癥;雖屬同一家庭兄弟姐妹,但不接受父母要求,掙脫家庭束縛,擴大生活范圍的人,不致患精神分裂癥。顯然,幼年時在家庭的長期保護或壓力下,可能會導致精神分裂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