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視力檢測儀廠家認為,對調節性內斜視,按理論應予以全部矯正遠視性屈光不正,但為照顧視遠視力,可逐漸分次矯正,并逐步使其接近全部矯正。全部矯正是著重解決調節與調節性輻輳的關系。照顧視遠視力是為使視網膜形成清楚的結象而更有利于增強融象及對弱視的治療。
如戴眼鏡之后,斜視完全消失,其遠視矯正眼鏡度數,可逐漸減至尚能控制斜視并保持較好的兩眼視機能的程度。眼鏡應每半年復查一次,這是因為:
(1)正常兒童,生后最初幾年其遠視度數迅速減低。患調節性內斜視幼兒雖其遠視度數較大,亦有減少傾向。因此,長期戴全部矯正眼鏡,會影響其取得正視化的發育。
(2)減低其遠視眼鏡度數,應在保持斜視不至于復發范圍內逐漸地減少,不然會使異向性融象反射的發育受影響。突然摘下眼鏡后,可導致內斜視復發和視力模糊。對此類患者可早期減低服鏡度數或作手術矯正其內斜。老年人或成年人無上述危險。
(3)有些患者,長久地戴完全矯正眼鐃由于減弱調節或限制了調節與力的發育,將出現調節近點后退,同時也可伴隨輻輳近點的后退。